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总体要求
集团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落实“重庆市落实十五条硬措施66项重点任务”为重点,以大排查大整治为主线,围绕“两重大一突出”,全面强化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遏制事故灾害,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集团成立迎接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集团技术发展与安全部合署办公,负责组织协调大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开展排查整改。集团其他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所属各单位(含各光伏电站)也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指挥,按本方案要求开展迎接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
集团对照“重庆市落实十五条硬措施66项重点任务”,结合集团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细化了重点任务和检查要点(见附件)。各单位要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对照集团方案内容,制定本单位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杜绝事故、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分层级、分岗位落实工作职责和实施办法。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2年5月25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各单位对照附件1内容逐条自查,查思想认识、查履职尽责、查风险管控、查隐患整治,找出差距、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自查发现的一般问题即查即改;较大问题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尽快完成整改。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周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每月组织、参加一次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三)督查阶段(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8月30日)
在此期间,由集团组织对所属的全资、控股单位按附件中“检查要点”栏的内容逐项对照检查。
另,在8月中旬,安排一次安全环保专项检查。
(四)跟踪督办阶段(2022年8月30日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各督查组、各单位梳理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隐患清单,未整改完成的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要完成清零(确实无法在此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落实好严密的管控措施)。对自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的,综合运用交办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批评、追责问责等形式,跟踪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干起来,造声势
各单位在2022年5月31日前,开展保安全、迎二十大的宣传造势,每个单位要常态化保持3条(幅)以上的横幅或看板,将保安全、迎二十大的重要意义,以及本方案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纳入各部门、车间、班组的学习内容,在党的二十大结束前每月至少学习两次。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手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自然灾害应急避险知识教育普及,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能力,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二)落下去,抓责任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组织召开迎接二十大保安全的启动会,亲力亲为、协调解决难点难题;其他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车间负责人、班组长要尽职尽责,做好“日周月”排查,督促完成隐患整改;一线岗位人员履行“一线责任制”,杜绝违章操作、冒险蛮干,保证现场安全;同时,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做好大检查大整治的支持保障工作。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即日起,四联光电公司、微电路公司、四联特材公司、四联资产经营分公司、巫溪兼善光伏电站、鲁山军昊光伏电站、福润光伏电站、井陉亿阳光伏电站必须配备(或派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再兼其他工作事务。以上单位在2022年5月25日前将确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料及岗位职责清单报集团备案(如有变更,及时报备),如果发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兼其他事务,将对该单位的年度考核进行扣分。各单位要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坚持“从优待安”,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保障其开展工作必要的条件,保证其全力投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见成效,保平安
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纠正,出租、发包、建设施工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方必须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并签订有效的安全环保协议;资产管理部门要抓紧老旧房屋排查工作进度,并视排查结果落实相应的维修、隔离、鉴定等措施;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方式方法,通过大排查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
各单位在党的二十大、市第六次党代会等特殊重点时段,要从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事故,并安排专人每日报告安全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各单位要在2022年5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集团,在2022年6月15日前将《迎二十大安全生产自查表》(附件)报送集团。以上各项工作注意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国务院安委会已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纳入2021年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立即部署开展大检查工作,并同步做好迎检工作准备。
附件:迎二十大安全生产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