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被邀单位:
现聘请一家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巫溪县兼善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巫溪兼善公司”)光伏电站资产估值工作,并出具估值报告,后续巫溪兼善公司将按估值报告对巫溪兼善公司财务报告做出调整,特诚邀贵单位前来参加询价比选。
一、拟申请估值范围及评估基准日
以202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巫溪兼善公司光伏电站资产进行估值工作,并出具估值报告。
巫溪兼善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中鹿光伏电站的项目公司。中鹿光伏电站为并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阵列区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220KV升压站工程及外线线路工程。项目建设地位于巫溪县田坝镇、红池坝镇境内,海拔高度在1800—2000米左右;电站装机并网容量142.136MWp。
二、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2025年8月31日,根据公司财务报表显示,巫溪兼善公司账面总资产50417.58万元;固定资产账面原值74561.21万元,账面价值46991.99万元。其中,巫溪电站固定资产账面原值74506.26万元,账面价值46950.79万元。
主要财务相关资料均在重庆市区内保管。
三、估值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次估值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基准日被估值单位估值范围内的电站资产进行全面的减值迹象识别与分析。对基准日被估值单位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或资产组),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减值测试。
2.合理确定基准日被估值单位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比较基准日被估值单位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计算并确认需计提的减值损失金额。
3.编制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的、详实清晰的《资产估值报告》。
四、估值工作目标
1.为巫溪兼善公司财务报告计提长期资产组减值准备提供合法、有效、专业的估值报告依据。
2.确保评估结论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监管机构对资产减值测试的合规性要求。
3.支持巫溪兼善公司管理层决策及审计机构对财务报表的鉴证工作。
五、本次估值报告时间要求
受聘的中介机构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出具估值报告征求意见稿。如因客观原因需要延长评估报告出具的时间,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六、最高限价
本次估值项目,最高总价限定为8万元(含8万元),该价格为含税包干总价,超过此价格的为无效报价。
七、参选资质和业绩要求
(一)参选单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
(二)需对以下条款进行承诺
1.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要求;
3.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起至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
(以上承诺需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承诺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巫溪兼善公司保留查询参选单位以上信誉记录的权利,如发现承诺与实际不符,可随时取消参选单位比选或中选资格)
(三)参选单位能提供2份及以上为国有企业提供评估服务的证明。
(四)参选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本次拟投入为询价人服务的团队不低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且有5年及以上评估业务经验(提供执业资格、合同、报告等证明材料,若均无法证明为项目负责人业绩的需提供从业经验年限说明加盖公章)。
八、参选方式
(一)比选文件发出方式
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比选申请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chinasilian.com.cn)“新闻中心-通知公告”自行下载。
(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要求
比选中请文件份数:比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另附电子文件U盘,正本、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巫溪县兼善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罗雅文(收),联系电话18580643892。
(三)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1.商务文件
(1)企业基本情况;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比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
(3)资格证明文件,资格以外的其他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近三年和现在正在进行的与本次询价内容相似的业绩和合同履行情况;
(5)承诺书。
2.技术文件
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计划的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2)人员配备及时间安排;
(3)项目质量保障措施。
3.报价文件
(1)报价函 (见附件)。
符合资质要求,有意向参选的机构在巫溪兼善公司规定时限内递交参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请贵单位务必认真阅读比选相关要求,完整准备相关资料,避免造成资料缺失影响评选,资料准备如有不清楚事项,可咨询巫溪兼善公司财务部罗雅文。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比选申请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完好,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参选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四)比选文件送达时间要求
请于2025年9月24日中午12点00分之前将报价函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服务方案等参选资料快递至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同熙路99号巫溪县兼善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罗雅文(收),联系电话18580643892。
九、付款方式
中介机构出具委托单位认可的正式估值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支付服务费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评比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选法,评审小组对已入围评审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进行排序,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的比选申请人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如出现同一最低价,则通过团队人员、业绩、资质、服务方案等情况,确定中选单位。
十一、其他要求
(一)资产估值期间,中介机构产生的相关差旅和食宿费由其自行负担。
(二)回避事项。中介机构、资产评估师等机构或项目负责人员与企业有以下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1.资产评估师本人、配偶或近亲属与企业有投资、借贷或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的;
2.企业的董事、经理、其他高管人员与中介机构有投资、借贷或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的;
3.资产评估师与企业的董事、经理、其他高管人员有配偶、近亲属关系的;
4.中介机构与企业存在除业务收费之外的经济利益关系的;
5.其他关于保持公正性应回避的事项。
十二、附件
询价采购文件-关于重庆市巫溪县田坝200MW光伏电站项目资产估值(正式).docx